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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服務公告

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服務公告
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,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,依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第14條第1項、同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1,及113年8月1日訂頒生效之「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」,內政部已公告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115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。
相關服務說明如下:
一、服務對象:
  住宅租賃關係中之承租人(房客),發生租賃相關爭議者。
二、服務內容:
  (一)住宅租賃法律諮詢
  (二)租賃糾紛法律意見提供
  (三)符合法扶要件者,提供法律扶助或調處協助
三、洽詢及申請方式:
  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洽詢或提出申請:
(一)法律扶助基金會 台中分會
  地址: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1號   電話:(04) 2223-2311
(二)法律扶助基金會 彰化分會
  地址: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二段778號  電話:(04) 722-2628
(三)法律扶助基金會 雲林分會
  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21號   電話:(05) 532-2311
四、注意事項:
  本服務係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,實際可提供之法律扶助內容,仍須視個案情形及是否
符合法律扶助要件而定。
五、費用說明:
  (一)法律諮詢服務為免費,承租人就住宅租賃相關法律問題,得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洽
詢,不需支付任何費用。
  (二)符合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要件者,原則上免收律師
費及訴訟代理費用。
  (三)部分必要支出(如裁判費、規費、郵資、影印費等),仍須依個案實際情形及法
扶基金會審查結果辦理。
  (四)實際費用負擔情形,應以法律扶助基金會最終審認結果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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