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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第1學期「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申請

一、符合條件有意申請同學請完成必要表格填寫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繳交資料前請檢查資料是否備齊,該填的是否填妥,避免作白工,遭汰除。請於10月5日前將必要資料送學務處生輔組(教學大樓113室)統一造冊送件作業。
二、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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