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5-1 教育部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】~~ 9/14 - 9/30 受理申請~~
-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:
- 限低收。
- 上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(含)以上。
- 學期無小過(含)以上處份。
- 本校四年制在學學生(不含碩、博士班、延修生、假日班、雙軌專班)。【附件1~~申請須知+實施要點】
- 申請期限:9/14-9/30止,逾期視同放棄。
- 申請表及送件:請至軍訓暨校安中心(教學大樓113室)領用、送件。【附件2~~申請表及範例(word)】
- 繳交文件:

- 個人存摺拍照上傳(第一次申請者):如【附件3~~存摺上傳操作步驟】。
- 以「低收入戶」申請「學雜費減免」者,可同時申請本助學金;但若不是,請勿申請。
- 連絡方式:葉先生【04-7111111#1416】,或加line
,以利即時回覆問題。 學務處生輔組 關心您 115.9.8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