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全校運動會

 

建國科技大學115年全校運動會競賽規程

一、依    據:教育部頒訂之「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」第十四條第四款辦理。

二、宗    旨:落實體育教學與活動、發掘運動人才、倡導正當休閒、提昇學校運動風氣、養成終身運動習慣為宗旨。

三、主辦單位:學生事務處 體課組

四、協辦單位:第23屆學生會

五、比賽日期:115年11月26日(星期四)12:50-17:00

六、舉辦地點:師生活動中心2樓。

七、參加資格:凡本校在職之教職員工、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。

八、競賽項目及分組:

學生組

同心協力(8人一組)

8人9腳(8人一組)

鋪橋蓋路(8人一組)

教職員工組

同心協力(8人一組)

8人9腳(8人一組)

鋪橋蓋路(8人一組)

      九、團隊默契競賽比賽辦法說明:

項目一:同心協力(每隊人數8人男女不限)

  1. 大家手牽著手,第一個人要從頭用身體,把呼啦圈傳到最後一個,過程中不能放開手。
  2. 採計時之方式判定名次,本項比賽獎勵前三名。

項目二: 鋪橋蓋路(每隊人數8人)

  1. 規則:兩人一組共持兩塊力波墊,出發時將一塊置於起點線之地面同時兩人須站上,前行時將另一塊力波墊至於前方,兩人再同時跳往前方力波墊,依序利用兩塊力波墊前進20公尺並交棒給下一組。
  2. 行進時兩人須同時站於單一力波墊,不得有任何一人的身體部位接觸地面。
  3. 成績判定:依完成時間判定名次,本項比賽獎勵前三名。

項目三:8人9腳(每隊人數8人男女不限)

  1. 規則:兩兩相鄰之一腳以繩子綑綁做競走,完成二十公尺之距離。
  2. 不得超越起跑線,半途鬆脫時,需退回鬆脫點(鬆脫點由裁判判定)固定綁好相鄰腳後,才能繼續比賽,8位選手皆需進入終點線,方算完成。
  3. 成績判定:採計時之方式判定名次,本項比賽獎勵前三名。

 

十、參加比賽單位分組:

  學生組:

團隊默契競賽:以系聯隊或班級為單位。

  教職員工組:

(1)工程學院:各系教職員自由組隊,由工程學院院長擔任領隊。

(2)人文創新與管理學院:各系教職員自由組隊,由人文創新與管理學院院長擔任領隊。

(3)通識教育中心教職員為一單位,由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擔任領隊。

(4)全校各處室之教職員為一單位,由各處室一級主管擔任領隊。

十一、獎懲:

(一)參加學生組團隊默契競賽項目競賽優勝之隊伍,得第一名禮券4000元、第二名禮券3200元、第三名禮券2400元,並由大會頒發前三名禮券以玆鼓勵優勝隊伍。

(二)參加教職員組團隊默契競賽項目競賽優勝之同仁,得第一名禮券3,200元、    第二名禮券2,400元、第三名禮券1,600元,並由大會頒發前三名禮券以玆鼓勵優勝隊伍。

(三)有不正當之行為,違背運動精神,或不服從裁判等情形,經查明屬實者,除取消該運動員比賽資格及已得名次外,並依情節輕重按校規議處。

十二、報名辦法:

 (一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5年11月06日(星期四)截止

 (二)請至學務處體課組網頁最新消息下載競賽規程及報名表

    網址 https://studentaff.ctu.edu.tw/p/412-1003-817.php?Lang=zh-tw

 (三)報名手續:報名表輸入完成後,列印一份紙本由各班導師簽核後,繳交至師生活動中心1樓體課組,並將電子檔E-mail至chi0917@ctu.edu.tw才視同完成報名手續。

十三、比賽爭議

遇比賽爭議時,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,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。如無明文規定者,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。

十四、附則

    • 各項比賽進行時,如遇風雨,須經大會裁定始得停止比賽。
    • 運動員參加徑賽必須將號碼布縫製妥當,未按規定者不得參加比賽。
    • 依報名人數多寡由大會另行安排預賽時間。
    • 所有參與趣味競賽者不得打赤腳參加比賽。
    • 與會人員須穿著事宜運動之服裝及運動鞋。
    • 本次比賽過程中可能涉及肢體碰撞及身體接觸,參賽者如對此類接觸較為敏感或可能感到不適,請審慎評估自身狀況後再行報名參賽。
    • 活動當日為週會時間,日間部學生依週會規定出席;進修部學生採自由報名方式參加,歡迎踴躍報名,座位圖如附件一。

十五、本規則如有未盡之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修正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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