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大專優秀青年校內甄選要點
建國科技大學 辦理113年大專優秀青年 校內甄選要點
111.12.15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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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:中國青年救國團113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要點訂定本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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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凡積極進取、品學兼優未受校規處分之應屆畢業之本校學生,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在七十分以上,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未曾獲本獎,並具有下列其中一優良事蹟者,且表現優異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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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社團負責幹部,推展社團活動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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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心公益,推展社會服務工作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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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愛國愛校活動,有具體優良事蹟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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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學術,具有專精、創新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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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名額:依據學校學生數得取五名,全國代表乙名NT$5,000元獎學金,縣市代表乙名NT$4,000元獎學金,校內代表三名NT$3,000元獎學金,資格不符或推薦員額不足得從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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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與初選單位:本校學生事務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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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選單位:中國青年救國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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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揚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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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救國團致送當選證書,第一、二名分別推薦參加全國、縣市各界慶祝青年節表揚大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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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於畢業典禮表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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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揚時間及型式由各主辦單位辦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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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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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良事蹟與活動經歷--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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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活動心得或面試--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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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服務事蹟之服務資歷及廣度評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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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2月2日(星期五)16:00截止,請將申請資料送交至課外活動組,逾期恕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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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時間及地點:另行公佈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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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方式:審查方式由辦理單位辦理審議後,呈請學校推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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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件須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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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料請按照表格格式並以電腦繕打,可繳交檔案或E-mail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pancw@ctu.edu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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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面申請資料共乙份繳出(請同一格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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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之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(請附於正本之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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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資料,恕不退件。資料不齊將酌予扣分,且不得採用非個人之服務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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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申請資料時,另附「大頭照」、「個人生活照」及「活動照片」各一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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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重複申請:兩年內已獲大專優秀青年表揚者不得重複提出,若重複提出者,所及資料不得與之前重複為原則。
除名條款:凡提名或當選後,發生重大情事,違反大專優秀青年選拔要義,重大本校大過(含)以上之處分或獲民刑法相關訴訟者,得以取消提名或追回當選證明書,追溯期不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