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,要114年度證明文件才可申請。 (若來不及於第一階段辦理,請拿到新年度證明正本再依第二階段時程儘速辦理) 政府各類奬助學金只能擇一(優)申請。 轉學生、復學生、降轉生在(相同學制同學期)已享受過學雜費減免者,不得再重複申請。
特別叮嚀,很重要,很重要,很重要:
【學雜費減免】與【弱勢助學金+行政院減免學雜費(兩者可同時申請)】擇優擇一辦理。
【學雜費減免】與【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助學金+行政院減免學雜費依教育部助學措施系統平台1130424公告(兩者可同時申請)】擇優擇一辦理。
政府各類奬助學金只能擇一(優)申請。(參閱減免辦法之注意事項說明)
轉學生、復學生、降轉生在(相同學制同學期)已享受過學雜費減免者,不得再重複申請。
學雜費減免預登網址(請點我):https://db3.ctu.edu.tw/WebApplication2/login.asp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