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市109學年度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清寒學生學習活動計畫
一、符合條件有意申請同學請完成必要表格填寫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繳交資料前請檢查資料是否備齊,該填的是否填妥,避免作白工,遭汰除。請於10月08日前將必要資料送學務處生輔組(教學大樓113室)統一造冊送件作業。
二、申請辦法請詳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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